关于李东明职务聘任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李东明同志为科技处(社科处)副处长。

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无锡学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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