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校学风建设和学生的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在籍一年级学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早操。
(二)早操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早操者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辅导员批准。
(三)旷早操的学生,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综合测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减分。
(四)早操旷一次按旷课0.5学时论处,累计达到一定时数,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五)早操不得穿硬底皮鞋、拖鞋、高跟鞋;不得出现赤脚、赤膊等不雅观的行为。
二、考核及早操先进班集体评比
(一)学校建立分层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检查各院值班人员到位及学生做操情况,安排专人对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评分,各院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对本院学生早操情况进行组织和检查。
(二)如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及学校批准的情况可不出操,应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三)评分标准
早操评分按照以下4项基本内容进行评分
1、出勤情况(50分):根据各班的到场人数评分,广播操口令响起后入场即算迟到,迟到一人扣1分;广播操第二节开始以后入场即算旷操,旷操一人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做操质量(30分):在早操进行中,班级内一人不做操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早退情况(10分):早操音乐未结束前,班级内有提前离场情况,该项不得分。
4、其他情况(10分):班级无领操员或无班级标示牌,该项不得分。
(四)学校定期将打分情况公示,学校根据早操评分情况评定出早操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40%),予以公示并发文。
三、奖惩办法
(一)班级早操情况与班级各类评奖评优挂钩,班级早操打分成绩排名在年级班级总数50%之外,取消其班级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二)学校对获得早操先进班集体予以表彰,并提供一定的班级活动经费。
(三)早操先进班集体作为申报校内外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滨江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