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

无锡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校学风建设,使学生从进校开始便养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学校安排新生在一年级集中上晚自习。为加强管理,确保集体晚自习的顺利开展,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1.在籍一年级学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晚自习。

2.晚自习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晚自习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辅导员批准。

3.旷晚自习的学生,按无锡学院综合测评规定给予相应减分。

4.晚自习旷一次按旷课0.5学时处理,累计达到一定时数,按《无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5.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睡觉、抽烟、吃零食等,不准随意谈话和喧哗,不准玩手机,不随便出入。

二、晚自习先进班集体评比

1.学生晚自习采用分层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学校安排专人检查各班级晚自习出勤、纪律情况,并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打分。

2.学校定期将打分情况公示,学校根据晚自习评分情况评定出晚自习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40%),予以公示并发文。

三、奖惩办法

1.班级晚自习情况与班级各类评奖评优挂钩,班级晚自习打分成绩排名在年级班级总数50%之外,取消其班级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2.学校对获得晚自习先进班集体给予表彰,并提供一定的班级活动经费。

3.晚自习先进班集体作为申报校内外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指标。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1级学生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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