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2023年暑假期间学校工作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假从2023年7月1日(周六)开始,至9月3日(周日)结束。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学生下学期于9月2日(周六)、3日(周日)报到注册,4日(周一)开始上课。补考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周末,具体补考安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通知。
2023级新生报到时间及军训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任教师暑假从7月1日(周六)开始,至9月3日(周日)结束。相关教师须按规定将学生的成绩、试卷及评分标准等材料交各学院办公室归档后方可离校。开学前各学院要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三、其他教职工暑假由各单位于7月3日(周一)至8月29日(周二)之间安排轮休,8月30日(周三)各单位正常上班。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中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暑假值班表应于放假前在本单位网站、办公区域等显要位置进行发布,建议包括值班日期、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
确因工作需要,假期需加班的,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合理统筹安排。各单位暑假值班表和加班计划(含人员名单、加班事由)于6月27日前报至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邮箱:xzbgs@cwxu.edu.cn,电话:88531333)。
五、利用假期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如需探亲,放假前由本人OA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和人事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其探亲假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在考勤表上应予注明。
六、学工处、国教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以及各二级学院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明确每天工作联系人,负责处理假期学生事务。
七、学生因备考、备赛等原因需留校的,本科学生应经家长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辅导员及学工处做好留校审批工作;研究生应经家长及导师同意后填写留校申请,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做好留校审批工作。留学生由个人填写留校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做好留校审批工作。学生暑假留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留校期间住宿将根据申请留校人数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
八、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预案,会同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餐饮供应、水电供应、一卡通、网络通讯、应急维修、物业服务等保障工作,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暴雨、洪涝、大风及强对流等突发性气象灾害。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24小时值班电话:后勤管理处13851658451,保卫处13951795167。
九、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暑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落实好安全教育、人员值班、资料归档、数据备份、防疫防灾等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和下学期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假期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暑假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