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物联网领域:智能传感,车联网,工业互联网。2.集成电路领域: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3.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物与制剂,医药研发服务,现代中药,特殊食品与健康产品,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4.高端装备领域:航空航天装备,智能机器人,精密测控装备,特色专用设备,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电动车。5.新材料领域: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专用材料。6.新能源领域: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氢能,储能。7,医疗卫生领域(面向三甲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重点实验室1.申报单位为龙头领军企业,符合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2.申报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到2亿元(含)的,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以上;3.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带头人,以及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20人以上;4.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等)5项以上,其中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少于1项;近三年新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不少于1项;6.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7.每家单位限报1项。
(二)其他类重点实验室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带头人,以及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20人以上;3.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等)8项以上;近三年新获得市级以上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不少于1项;5.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6.申报单位为本科院校的,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附件材料,于2023年6月26日交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2项,评审通过的项目于7月10日前上交最终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七份。
其余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80560082。
科技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