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SHE)、印度科学技术部(DST)、南非科学技术部(DST)、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3年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方向和申请代码。
2023年度合作领域包括以下4个资助方向:
1.局部尺度适应与流域尺度适应性反应的韧性建设(Building Resilience: local scale adaptation and adaptive response at catchment scal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7、D01下属申请代码;
2.基于对地观测技术的气候变化影响和结果评估(Earth Observation Technology-based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s and consequences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08、D01、D05下属申请代码;
3.应用“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方法对气候变化进行跨部门管理的系统响应(Systematic response–Using water, energy, food nexus approach for a cross-sectoral management of 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请选择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4.低洼沿海地区社会-生态系统风险(Risks to low-lying coastal socio-ecological systems),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13、D01、G0411下属申请代码。
每个资助方向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方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 12:00。
2.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的联络,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一份中文申请书。
3.附件材料。请将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电子版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请将不予受理。
4.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其他详细说明请查阅: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389.htm
学校科技处咨询电话:80560082。
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