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省委宣传部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含“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理论文章),并于10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成果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dwxcboffice@163.com。
联系人:魏雯萍,电话:0510-80560241。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