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魏雯萍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苏宣通〔2019〕129号),省委宣传部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含“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的理论文章),并于1031下午17:00,将江苏优秀理论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成果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dwxcboffice@163.com。

联系人:魏雯萍,电话:0510-80560241。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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