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化学、化工领域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化学科学部已公开发布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专项项目。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986.htm
请拟申报本项目教师于2025年7月16日12:00前登陆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内在线提交,并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咨询联系方式:电话8056008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16日